重磅!我国首部医疗器械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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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国家药监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9月28日。《征求意见稿》共十一章190条,涵盖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和标准、分类、警戒与召回等多方面。

其中明确提出:

  • 国家完善医疗器械创新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设立或者联合组建研制机构,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合作开展医疗器械的研制与创新;


  • 国家制定医疗器械产业规划和政策,将医疗器械研制与创新纳入发展重点,在科技立项、融资、信贷、招标采购、医疗保险等方面予以支持。


  • 国家建立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基金,促进高性能、高品质医疗器械的创新发展。鼓励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合作,拓宽医疗器械企业融资渠道。


  • 国家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研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医疗器械鼓励面向罕见病以及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医疗器械研制创新,提高产品供给能力。


  • 国家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完善招标采购、医疗收费、医疗保险等政策,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临床推广和使用。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创新医疗器械。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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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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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和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器械的需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家药监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国家药监局将认真研究吸收,对于意见集中的问题,还将组织座谈交流和专题研究论证。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反馈至zfsfgc@nmpa.gov.cn。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医疗器械管理法》公开征求意见反馈”。


2.信函邮寄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北露园1号,邮政编码10003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医疗器械管理法》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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